各投标人:
现对黔南州(瓮安县)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作如下答疑澄清通知:
原技术负责人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 2分 具有林业或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林业或园林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现更正为技术负责人评分标准为:“具有林业或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林业或园林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代理机构:贵州众恒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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