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GZJLZB20250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新能源纳米材料与化学创新平台
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FD0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2-19 16:50: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采购文件第三章 第二节 “商务要求”中的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至交货地点,并提供合同总金额的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甲方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提供合同总金额的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甲方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0%。 (2)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额发票,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货款,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A包付款方式更正如下: (1)进口产品其资金全部由采购人支付给采购人指定的外贸代理公司共管监管账户进行管理。 (2)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凭采购人使用单位签收单向外商电汇外贸合同金额50%货款;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使用单位出具验收报告,中标供应商提供验收报告给指定外贸代理公司,由指定外贸代理公司支付剩余外贸合同总金额的50%。 (3)国产产品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额发票,进口产品由采购人指定的外贸代理公司提供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额发票。 (4)国产产品付款方式(含预付款支付比例)在签订合同时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B包、C包、E包付款方式更正如下: “付款方式(含预付款支付比例)在签订合同时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D包付款方式更正如下: (1)进口产品其资金全部由采购人支付给采购人指定的外贸代理公司共管监管账户进行管理。 (2)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凭采购人使用单位签收单向外商电汇外贸合同金额50%货款;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使用单位出具验收报告,中标供应商提供验收报告给指定外贸代理公司,由指定外贸代理公司支付剩余外贸合同总金额的50%。 (3)进口产品由采购人指定的外贸代理公司提供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额发票。 | ||||||
| 2 | 采购文件第三章 第二节 “商务要求”中A包、D包的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 8、未尽事宜,双方合同中约定。 | 8、进口货物的外贸代理由采购人指定的外贸代理机构进行办理。 9、未尽事宜,双方合同中约定。 | ||||||
| 3 | 采购文件第六章 第二节 “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进口设备合同模板 | 详见更正前采购文件。 | 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 | ||||||
更正日期 : 2025-12-26 16:28: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师范大学
地 址: 贵阳市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栋青路
联 系 方 式: 0851-83227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东原财富广场3栋21层
联 系 方 式: 0851-84123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惠霞、张仕应、王壹飞
电 话: 0851-84123686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