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A、设计部分报价下浮率得分中“K值”由原来的: K–--扣分分值:Bn大于J时,K取0.1;Bn小于J时,K取0.2。 变更为: K——扣分系数:Bn大于J时,K取0.5;Bn小于J时,K取1;Bn等于J时,K取0。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B、建筑安装工程部分报价下浮率得分中“K值”由原来的: K–--扣分分值:Bn大于J时,K取0.1;Bn小于J时,K取0.2。 变更为: K–--扣分系数:Bn 大于 J 时,K 取0.5;Bn 小于 J 时,K 取1.5;Bn 等于 J 时,K 取 0。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均由原来的:2026年 1 月 5 日10:00时,变更为:2026年1月12日10:00时。文件预览: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