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剑河县)发布澄清公告,建设规模调整为人工造乔木林0.1万亩、退化林修复0.1万亩,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01月07日09时30分。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5年)剑河县
详细内容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5年)剑河县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5年)剑河县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委托贵州聚丰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5年)剑河县"(项目编号:E52260120250005S2001),澄清通知:
-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的计划工期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现变更为以招标文件内工期为准。
-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建设规模:人工造乔木林0.5万亩" 现变更为:"人工造乔木林0.1万亩,退化林修复0.1万亩"
-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30分"。现变更为:"2026年01月07日09时30分"
- 投标有效期:"60日(2025-12-25至2026-02-22)" 现变更为:"60日(2026-01-07至2026-03-07)"
- 特此澄清。
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贵州聚丰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更正公告.pdf
完整摘要
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委托贵州聚丰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5年)剑河县"(项目编号:E52260120250005S2001)发布澄清公告。主要变更内容包括:1、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2、建设规模由人工造乔木林0.5万亩变更为人工造乔木林0.1万亩、退化林修复0.1万亩;3、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5年12月25日09时30分延期至2026年01月07日09时30分;4、投标有效期相应调整为2026年01月07日至2026年03月07日,共60日。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