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说明
各投标人:
我单位公开招标项目“平坝区市政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现做出如下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修改为不要求,如下所示:
| 7.4.1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 |
2、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详细程序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C)项目经理职称及技术负责人职称修改为如下所示:
| 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 | 3分 |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2分,具备市政类工程业绩得1分。 注: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
| 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 | 3分 |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市政类工程业绩得1分。 注: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
本次修改距开标时间已满足15日历天,不作延期。
招标人: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黄纯瑛 联系电话:085134224716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安平街道中山南路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亿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玲 联系电话:085133600658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清水湾F区2号楼1-4-2
2025年12月23日
文件预览:
答疑澄清公告.pdf
招标文件(施工)(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