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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财政局2026-2027年度贵阳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2025-12-23 查看 7 次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贵阳市财政局

征集人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二期综合办公楼C区C417办公室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蒋老师   0851-85806854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贵阳市财政局2026-2027年度贵阳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

交易编号:GZZT-2025-06-511

品目名称:本项目共3个品目;其中:品目一:一类会议定点场所;品目二:二类会议定点场所;品目三:三类会议定点场所。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单个品目或多个品目进行申请。

项目概述:本项目为贵阳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通过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宾馆、饭店或者专业会议场所,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实行资源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共同使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品目一、二、三均适用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供应商要求响应类型

基本要求

承诺申请资料的有效期从提交申请资料时间起,不少于本项目的框架协议期限,在协议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承诺函格式详见申请文件格式)

单选 (是)

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后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1月至提交申请文件前任意时间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申请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申请文件格式);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须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申请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详见申请文件格式)

单选 (是)

特殊要求

1.具有合格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2.具有合格有效的餐饮经营许可证;

3.具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合格证明;

4.具有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5.会议定点场所应具备会议所需的会议室等相关设施(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申请文件格式)

注:专业会议场所可不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

单选 (是)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申请文件格式)

单选 (是)

(四)框架协议的征集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23:59:59时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贵阳市财政局作为征集人,就“贵阳市财政局2026-2027年度贵阳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邀请供应商加入开放式框架协议,欢迎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意向的供应商可针对各品目参与投标。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7年12月31日23:59:59时

(1)为满足征集人工作需要,本项目第一批集中审核工作于2025年12月29日14:00举行,供应商可以于2025年12月29日14:00时前递交申请文件;未在第一批集中审核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的,不影响后续申请审核工作。

(2)供应商需自行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附件处直接下载征集文件,并根据征集文件按品目制作申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按品目递交申请文件。

2.供应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贵州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ONE座(11栋)23层。)

3.申请文件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贵阳市范围内

)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有权提前解除框架协议(或取消入围资格)。

2.采购人如反映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重点约谈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有权提前解除框架协议(或取消入围资格)。

3.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4.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5.会议定点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

(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的。

(2)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3)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4)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5)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

(6)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

(7)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8)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合同文本

本项目不再与供应商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十)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详见征集文件

(十)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征集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征集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集人

(1)征集人名称:贵阳市财政局

(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二期C区C417办公室

(3)联系人:蒋老师

(4)联系电话/传真:0851-85806854

(5)电子邮箱:/

2.代理机构

(1)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ONE座(11栋)23层

(3)联系人:关卫华、王琴、王毅、毛浩宇

(4)联系电话/传真:15885012814

(5)电子邮箱:371861179@qq.com

3.监督部门

(1)监督部门:贵阳市财政局

(2)监督电话:0851-85806535

(3)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行政中心二期综合办公大楼C340办公室

 附件:贵阳市财政局2026-2027年度贵阳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