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人民医院住院病历搬运上架院内比选公告》 遴选综合评分标准的公开澄清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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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公告摘要
贵州省人民医院住院病历搬运上架比选公告澄清:删除"贵阳市区电子通行证"要求,改为提供车辆行驶证、照片和交强险复印件。
关键信息
开标时间
2025-12-19
项目名称
贵州省人民医院住院病历搬运上架院内比选
公告类型
澄清说明
联系电话
18984180158、13765151622
联系人
戴老师、聂老师
详细内容
贵州省人民医院住院病历搬运上架院内比选公告澄清说明
我院2025年12月19日挂网的《贵州省人民医院住院病历搬运上架院内比选公告》附件一《贵州省人民医院住院病历搬运上架遴选综合评分表》第5条"人员与车辆配置"的"评分标准和说明"进行澄清。
原评分标准中"车辆必须提供贵阳市区电子通行证复印件"可能导致地域限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现特公开澄清,删除该表述。
修改后的评分标准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分工明确、经验丰富;承诺投入的运输车辆为厢式货车,车况良好、数量充足,能确保项目高效进行。 良(2-3分):配置基本合理,能满足项目基本需求。 差(0-1分):配置不合理或描述不清。 注:以上车辆必须为公司自有车辆,均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复印件、交强险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其余评分标准无变化。
特此公开澄清。
联系人:戴老师 18984180158,聂老师 13765151622
完整摘要
贵州省人民医院就住院病历搬运上架院内比选公告进行澄清说明。原公告附件一评分表第5条"人员与车辆配置"中要求"车辆必须提供贵阳市区电子通行证复印件",该条款可能导致地域限制,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现删除该表述,修改为仅要求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复印件和交强险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其他评分标准保持不变。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贵州省人民医院
作者信息
贵州省人民医院
作者
姓名:贵州省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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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联系人:
戴老师
电话:
1898418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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