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5年12月19日挂网的《贵州省人民医院住院病历搬运上架院内比选公告》附件一《贵州省人民医院住院病历搬运上架遴选综合评分表》第5条“人员与车辆配置”的“评分标准和说明”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分工明确、经验丰富;承诺投入的运输车辆为厢式货车,车况良好、数量充足,能确保项目高效进行。 良 (2-3分): 配置基本合理,能满足项目基本需求。 差 (0-1分): 配置不合理或描述不清。 注:以上车辆必须为公司自有车辆,均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复印件、贵阳市区电子通行证复印件、交强险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其中“车辆必须提供贵阳市区电子通行证复印件”可能导致地域限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现特公开澄清,删除该表述,修改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分工明确、经验丰富;承诺投入的运输车辆为厢式货车,车况良好、数量充足,能确保项目高效进行。 良 (2-3分): 配置基本合理,能满足项目基本需求。 差 (0-1分): 配置不合理或描述不清。 注:以上车辆必须为公司自有车辆,均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复印件、交强险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其余评分标准无变化。
特此公开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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