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剑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要求增加:十、对不平衡报价的处理规定:招标人保留要求澄清或者修改不平衡报价的权利。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若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存在明显过高或明显过低,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将要求中标单位在保证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中标人不予调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特此澄清! |
| 剑河县农业农村局(贵州竖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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