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答疑澄清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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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兴仁市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文件更正公告。更正投标有效期为60天,调整行业分类表述。其他内容及时间要求不变。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兴仁市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
公告类型
采购文件更正
联系电话
0859-6220388、13511990004
联系人
赵福权、刘勇、梁军
详细内容
兴仁市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文件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3022025000EH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仁市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20100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中5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天 |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60 天 |
| 2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明细表中16条所属行业 | 其他为列明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仅变更上述两项内容,其他内容及时间要求不变,请各投标人以上传的澄清文件为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兴仁市东湖街道办事处园区大道新车站对面,项目联系人:赵福权,联系方式:0859-6220388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中恒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金融101大厦A座34层,联系人:刘勇、梁军,联系方式:13511990004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兴仁市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采购编号P5223022025000EHM)采购文件的更正说明。原公告发布于2025年12月03日,本次更正于2025年12月12日发布。主要更正内容包括两项:一是将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中的投标有效期从90天调整为60天;二是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明细表中第16条所属行业表述从"其他为列明行业"更正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除上述两项外,其他内容及时间要求保持不变。投标人应以上传的澄清文件为准进行投标。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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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贵州中恒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参建方
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者: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信息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姓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共发表 22715 条公告
参建方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刘勇
电话:
13511990004
采购人
联系人:
赵福权
电话:
0859-622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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