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增加条款 | 1.4.5投标人资质企业名录: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精神,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文件中规定名录范围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其他及以下资质未作强制性要求进入企业名录。故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必须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
| 2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3 | 投标人须知正文 |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及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