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 工程项目名称 | 赤水市庙沱半岛樱花大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 ||
| 招标人 | 赤水市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 |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5月 25 日 09 时 0 0分 | ||
| 开标地点 | 遵 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br>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br>四川省泸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 ||
| 项目经理 | 陈荣华 | ||
| 报 价( 下浮率 ) | 设计下浮率:30%;勘察下浮率:30%;施工下浮率:5% | ||
| 总 分 | 87.98 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经理 | 魏忠涛 | ||
| 报 价( 下浮率 ) | 设计下浮率:30%;勘察下浮率:30%;施工下浮率:1% | ||
| 总 分 | 64.21 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鑫前(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陈时栋 | ||
| 报 价( 下浮率 ) | 设计下浮率:30%;勘察下浮率:30%;施工下浮率:1% | ||
| 总 分 | 56.74 分 | ||
| 公示期 | 2017年5月 26 日 | 至 | 2017年6月 1 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