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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城区及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更正公告

2025-12-08 102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瓮安县城区及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采购公告更正。投标截止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23日10时30分,评分标准中拟派人员要求进行了修改。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
2025-12-23 10:30
开标时间
2025-12-23 10:30
项目名称
瓮安县城区及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联系电话
18286042057(采购人);17678910301(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夏工(采购人);吕明杨、赵迪、梁川、王琳(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内容

瓮安县城区及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采购公告更正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7252025000DX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瓮安县城区及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19003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0日09时30分 2025年12月23日10时30分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评分表-拟派人员 (1)特定作业操作人员(20分):每提供1名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的得4分每提供1名工作人员得4分,本项满分20分。(维修维护涉及全县路灯)注:以上人员可重复提供。证明材料:身份证、相应证书、2025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其他工作人员(20分):每提供1名工作人员得1分,本项满分20分。证明材料:身份证、2025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1)作业操作人员(20分):每提供1名具有电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职业资格等级证)的工作人员得4分,本项满分20分。(维修维护涉及全县路灯)注:以上人员可重复提供。证明材料:身份证、相应证书、2025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其他工作人员(20分):每提供1名工作人员得1分,本项满分20分。证明材料:身份证、2025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瓮安县宏润市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银盏镇经济开发区麒龙摩尔城写字楼A座14楼
  • 项目联系人:夏工
  • 联系方式:18286042057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贵州省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沙包堡街道东方记忆景区新建楼房4号楼北端二楼
  • 联系人:吕明杨、赵迪、梁川、王琳
  • 联系方式:17678910301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瓮安县城区及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项目编号为P5227252025000DXT,序列号为ZFCG20251119003,首次公告日期为2025年11月19日。主要更正内容包括: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5年12月10日09时30分调整为2025年12月23日10时30分;评标办法中拟派人员的评分标准进行了调整,将特定作业操作人员改为作业操作人员,明确了电工证的具体要求。采购人为瓮安县宏润市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贵州省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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