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市政双叁级资质及特种设备许可证,项目经理需持市政二级建造师证及B证,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的联合体投标。
详细内容
招标资格要求及联合体投标规定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包含公用管道安装GB1)的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
- 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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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摘要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牵头单位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