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剑河县磻溪等5个乡镇灾后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公告,补充完善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计算公式,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5日13:30保持不变。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剑河县磻溪等5个乡镇灾后水毁堤防修复工程
详细内容
剑河县磻溪等5个乡镇灾后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剑河县磻溪等5个乡镇灾后水毁堤防修复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50.00 分) |
报价分(50 分) (50.0 分) |
|
现更正为: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50.00 分) |
报价分(50 分) (50.0 分) |
报价分按下式进行计算,保留 2 位小数。 Y= C-P×K×100 Y - 投标人报价分(Y ≥ 0) C - 报价分标准分值 P - 偏差率 K - 偏差扣分值 ai 大于 S 时,K 取 0.5; ai 小于 S 时,K 取 0.25; ai 等于 S 时,K 取 0;以 0.25 为步距。 |
因招标文件中出现文字遗漏,原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未修改。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13点30分保持不变,获取文件时间、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保持不变。
特此澄清!
剑河县水务事业发展中心(贵州众智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2日
文件预览:更正公告.pdf
完整摘要
剑河县水务事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剑河县磻溪等5个乡镇灾后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公告。主要修改内容为:补充完善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的计算公式,明确报价分计算方式为Y=C-P×K×100,并详细说明了偏差扣分值K的取值规则。本次修改系因原招标文件出现文字遗漏导致。项目开标时间维持2025年12月05日13点30分不变,其他时间节点均保持不变。公告发布单位为剑河县水务事业发展中心及代理机构贵州众智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