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 经研究,对 剑河县磻溪等5个乡镇灾后水毁堤防修复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现更正为:
因招标文件中出现文字遗漏,原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未修改。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13点30分保持不变,获取文件时间、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保持不变。 特此澄清! | ||||||||||||||||
| 剑河县水务事业发展中心(贵州众智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2025年12月02日 |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