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黎平县 2025 年城市危旧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黎平县2025年城市危旧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黎发改复〔2025〕2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黎平县城镇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224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黎平县城区。 | ||||||||||||||
| 2.2 建设规模:建设与城市危旧房改造(涉及14栋153套,总建筑面积9646㎡)相配套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1)对雨污管网及排水沟改造雨水管DN2000总计1245米、排水沟改造480米;(2)防水修缮11150平方;(3)配齐消防管DN150 2100米、环卫设施60套;(4)更新市政路灯95盏,路面铺装沥青混凝土(或普通混凝土)477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透水砖2325平方米等。 | ||||||||||||||
| 2.3 合同估算价:8732695元。 |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 2.5 标段划分:黎平县 2025 年城市危旧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2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3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1. 因省级造价数据接口在征求意见中,全省交易平台正在改造系统,且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属于 2024 版计价标准制作的清单,房建市政的招标文件模板暂不能上传 2024 版计价清单,故招标文件模板只能选择“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智能评标)”版。2. 因系统格式范本不能修改,本项目不涉及勘察部分和设计部分招标。3.网上公告模板无法修改,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公告为准。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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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01日 |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黎平县2025年城市危旧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清单.PDF
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