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医院库房租赁院内比选公告
公告摘要
贵州省人民医院库房租赁项目,租赁面积约800平米,年租金最高限价20万元,租赁期限至少三年。报名截止12月4日,比选时间2025年12月4日上午9:00。
关键信息
详细内容
贵州省人民医院库房租赁项目院内公开比选公告
为满足我院病历存储需求,现对800平米(室内净面积,非建筑面积)左右库房租赁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比选,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遴选。
一、招标内容及需求
(一)消防安全
- 需取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 仓库的隔墙和屋面板应为不燃材质,严禁使用泡沫夹芯板材用于墙体分隔
-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
- 如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库房,与其他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低于10米,与单、多层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应低于10米,与高层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应低于20米
- 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 仓库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²的仓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²的仓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占地面积大于1000m²的仓库,应设置排烟设施
- 建筑外围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不被破坏或占用
- 有消防维保单位对库房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二)承重标准
根据所使用密集架高度和摆放病案数量,综合计算密集架自重和病历重量,承重需达到800kg/㎡以上。不与地面直接接触的楼层(如二楼三楼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实地直接接触的楼层(如没有负一楼的一楼)默认达到此项标准,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层高
净高3.30米以上。
(四)其他条件
面积约800平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地点要求距离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车程30公里以内(以高德地图显示距离为准),交通方便,排水通畅、空气流通,有摄像头监控、保安巡逻制度和应急预案等安全保障措施,库房内自然通风、防潮、防水。其中第(一)、(二)和(三)项为必备条件,不参加打分,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最高限价
本项目年租金最高限价为20万元,包括税收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此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交付使用期限
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交接,满足相关要求。交付使用期限至少三年。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
供应商至少须有库房土地使用权(提供证明文件)。
(三)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5天内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位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地址,报一个总价和一个单价。
五、业绩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类似库房租赁项目业绩合同,业绩合同需体现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等关键信息,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系经办人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报名的将予以拒绝。
(三)报名地点
贵州省人民医院外科大楼顶楼科长办公室。
七、比选文件的递交要求
(一)比选时间
2025年12月4日上午9:00(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比选地点
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全科楼4楼评标会议室
(三)需携带资料
- 公司营业执照等资质复印加盖鲜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 产品及公司相关资质证书
- 产品其他单位合同(有价格)或发票复印加盖鲜章
- 业绩证明材料
- 比选文件正、副本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 比选文件中须对技术参数要求做出响应偏离表
- 比选文件中须包含详细的报价表,报价应包括单价(元/平米)和总价,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表中的面积为室内使用净面积,非建筑面积
- 其他相关资质或证明材料等
八、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贵州省人民医院库房租赁遴选综合评分表"。
九、其他事项
- 投标文件中的室内使用净面积只作为参考,最终确定以合同签订前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各种原因导致病历丢失或者损毁,责任承担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老师 18984180158,聂老师 13765151622
完整摘要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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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方信息
作者信息
贵州省人民医院
作者
姓名:贵州省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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