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松烟镇补充耕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摘要
余庆县松烟镇补充耕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候选人贵州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安工程费报价8712.91万元,公示期2025-11-24至2025-11-27。
关键信息
详细内容
余庆县松烟镇补充耕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泽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余庆县松烟镇补充耕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E52032920250004Q4001001)已于2025-11-20 09:00:00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项目 | 内容 |
|---|---|
| 中标候选人 | 贵州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资质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勘测设计资质:土地规划乙级、测绘资质乙级 |
| 投标报价 | 建安工程费报价:87129100.00元;勘测设计报价:按贵州省补充耕地台账登记系统2350元/亩 |
| 质量标准 | 勘测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勘测技术规范,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安全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1080天 |
| 项目负责人 | 施工项目负责人:巴从明;勘测设计项目负责人:马晓岚 |
| 注册证书 | 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编号:贵2522016201830779;勘测设计项目负责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黔特高2310993000108 |
| 评分结果 | 84.2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项目 | 内容 |
|---|---|
| 中标候选人 | 贵州黔鸿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资质 |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勘测资质:土地规划乙级、测绘资质乙级 |
| 投标报价 | 建安工程费报价:87129166.00元;勘测设计报价:按贵州省补充耕地台账登记系统2380元/亩 |
| 质量标准 | 勘测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勘测技术规范,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安全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1080天 |
| 项目负责人 | 施工项目负责人:何银明;勘测设计负责人:张登志 |
| 注册证书 | 施工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贵2522010201104440;勘测设计负责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黔特高2010993980611 |
| 评分结果 | 71.65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项目 | 内容 |
|---|---|
| 中标候选人 | 贵州卓达九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资质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勘测资质:土地规划乙级、测绘乙级 |
| 投标报价 | 建安工程费报价:87128088.00元;勘测设计报价:按贵州省补充耕地台账登记系统2400元/亩 |
| 质量标准 | 勘测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勘测技术规范,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1080天 |
| 项目负责人 | 施工项目负责人:杨超;勘测设计项目负责人:邱安静 |
| 注册证书 | 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贵2522015201609561;勘测设计项目负责人:测绘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黔特高2310993000089 |
| 评分结果 | 68.02 |
公示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11-24至2025-11-27。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贵州省泽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8885220988)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万驰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0851-28328677)
投诉处理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余庆县自然资源局(地址:余庆县白泥府西路、联系电话:0851-24621797)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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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方信息
作者信息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姓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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