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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贵阳市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医院电梯供货和安装(合同编号:GY-CG8)澄清回复文件

2025-11-21 查看 3 次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52011520250005BF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贵阳市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医院电梯供货和安装(合同编号GY-CG8)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52011520250005BF001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贵阳市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医院电梯供货和安装(合同编号GY-CG8)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1-07 19:00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更正内容 :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澄清回复 详见澄清回复 详见澄清回复

更正日期 : 2025-11-21

3、其他补充事宜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贵阳市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医院电梯供货和安装(合同编号:GY-CG8)澄清回复文件

CQ-NO.01

一、商务部分
1.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业务规模:业务规模:最低年均营业额人民币32,000,000.00,按过去三(3)年里(2022年-2024年)已完成合同或实施中合同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计算。
疑问:营业额通常是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上的“营业收入”数据为准,请问若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证明是否可行?
回复:请提供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表格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招标文件之第一节总则第4条合格投标人4.1、4.2条,
疑问: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请问若采取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生产能力,财务状况、业务规模、现金流能力等资料提供投标牵头人是否可行?(联合体投标人具备特种设备资质)
回复: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条合格投标人-4.1、4.2是对合格投标人的规定。
对投标人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业务规模”、“现金流能力”“资格和资质要求”,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和资格标准中的相应规定提供资料。
3.招标文件第二节、招标文件的内容2.1条投标保证金21.7条
疑问:若采取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以投标牵头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任意一家缴纳是否可行?
回复:招标文件第一章21.7条规定: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递交投标文件的联合体的名义递交。如投标保证金为银行保函形式,应以联合体的名义出具,否则将导致废标。如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和资格标准2.3条经验和技术能力2.3.1条合同经验:“在过去三年内成功完成至少2个类似合同,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000.00元”;
疑问:现大多数项目总工期均较长,3年内不一定能全部完工,且工期供货人无法把控;鉴于此,若仅提供签订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是否可行?
回复:合同经验证明材料按经批准的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和资格标准2.3条经验和技术能力2.3.2条第1条:投标人应证明其所提供的货物(直梯和扶梯)的制造商:(1)至少15年的生产历史以及(2)至少31台类似的直梯和至少10台类似型号和规格的扶梯已经销售;(3)至少满意地运行5年。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⑤“运行年限以采购人提供的到货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体现”
疑问:因不同项目不同业主单位要求资料不同,若提供该项目的特检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是否可行?
回复:合同经验证明材料按经批准的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条资格标准2.4财务状况2.4.2业务规模(年均营业额)标准要求“最低年均营业额人民币32,000,000.00,按过去三(3)年里(2022年-2024年)已完成合同或实施中合同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计算”条例中要求“联合体全员必须满足要求”,其中每一个成员“必须满足所要求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五(25%)”,这个条例是否是“最低年均营业额人民币8,000,000.00,按过去三(3)年里(2022年-2024年)已完成合同或实施中合同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计算”,如不满足是废标项还是扣分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如不满足则作废标处理。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和资格标准2.4.2业务规模(年均营业额)中要求的最低年均营业额人民币32,000,000.00,按过去三(3)年里(2022年-2024年)已完成合同或实施中合同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计算。”。
异议:上述年均营业额具体是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每一年的营业额都要达到人民币32,000,000.00元还是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的营业额累计叠加起来的平均值不低于人民币32,000,000.00元?请明确。
回复:年均营业额是指过去三(3)年里(2022年-2024年)平均的营业额。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和资格标准2.4.3现金流能力中要求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他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3200000.00元。要求提供表格FIN–3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授信等证明文件”。
异议:上述现金流:3,200,000.00银行授信等证明文件是否可提供投标人所有银行账户的授信额度叠加累计起来的授信额度大于等于3200000.00元的银行授信证明?
回复:可以叠加使用有效的银行授信。
9.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节-第18.3款-货物的预计使用时间(就备件而言):60个月。
技术规格书中要求质保期及免保期为12个月,请明确此处的60个月具体是指什么。
回复:投标人应提供确保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时起60个月内,正常、连续使用所需全部零备件的完整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8.3条。


二、技术部分
10.技术规格书-2.技术要求-2.1乘客电梯-2.1.1主要要求-1. 电梯的核心部件:曳引机、门机、控制系统、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均与投标产品同一品牌且原产地原产国供货。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证明。上述部件需获得原产国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
我司为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有全资工厂,请问中国是否可以认定为原产地原产国。此外,原产地证书通常由制造单位出具说明,商会并不具备这一资格与功能,建议调整。
回复:“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有全资工厂”可以认定中国为原产地原产国。取消本条“上述部件需获得原产国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的要求。
11.技术规格书-2.技术要求-2.1乘客电梯-2.1.1主要要求-2.门机类型:永磁同步门机系统。投标厂家的门机系统的动作寿命≥1200万次;门锁系统的动作寿命≥400万次,以上均需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删除此条。
回复:以经批准的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12.技术规格书-2.技术要求-2.2自动扶梯-2.2.1主要要求-1、驱动主机、控制柜均与投标产品同一品牌且原产地原产国供货。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证明。上述部件需获得原产国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
我司为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有全资工厂,请问中国是否可以认定为原产地原产国。此外,原产地证书通常由制造单位出具说明,商会并不具备这一资格与功能,建议调整。
回复:取消本条“上述部件需获得原产国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的要求。
13.关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附件 1:贵阳市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电梯设计参数表:电梯编号DT1-DT14、DT27-DT30顶层高度为4400/4200,要求轿厢净高尺寸2800,参数表中的顶层高度无法满足标书要求的2800轿厢净高。两种方案:(1)、按参数表中顶层高度投标响应能做的实际最高轿厢净高?(2)、要满足参数表要求的轿厢净高2800,现场土建井道顶层高度是否能修改到顶层高度4650?请招标人确认回复。
回复:电梯轿厢净高尺寸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同时业主正在就土建井道顶层高度进行确认,确认后将及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各投标人进行公布。
14.招标文件附件之“技术规格书”第2.1.1条,电梯核心部件:曳引机、门机、控制系统、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均为原产地原产国,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证明。上述部件需获得原产国出具的原产地证书。
疑问:同一品牌通常是提供具有国家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证明,商会系自发组织不具备权威性,型式试验报告更具权威性,请调整;
回复:取消本条“上述部件需获得原产国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的要求。
15.技术规格书中“2.技术要求2.1乘客电梯2.1.1主要要求1.电梯的核心部件:曳
引机、门机、控制系统、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均与投标产品同一品牌且原产地原产国供货。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证明。上述部件需获得原产国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及2.2自动扶梯2.2.1主要要求1、驱动主机、控制柜均与投标产品同一品牌且原产地原产国供货。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证明。上述部件需获得原产国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
异议:上述部件是否需要进口件?请明确。
回复:不强制要求进口件。
16.技术规格书中“2.技术要求2.1乘客电梯2.1.2电梯装饰要求8.液晶显示器:12
寸液晶显示(可播放照片及视频)”
异议:上述液晶显示器可否提供屏幕大于12寸的液晶显示?
回复:可以。


业主: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日期:2025年11月21日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一期7号楼30-32层

联 系 方 式:1860851689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

联 系 方 式:0851-84728007


文件预览:
CG8澄清回复文件11.21.pdf
补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