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贵州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ZJZB2025-455
项目名称:贵州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5000E3B
预算金额(元):81524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7316500.00,标包2:286800.00,标包3:224100.00,标包4:80000.00,标包5:100000.00,标包6:14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品目一:贵州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3165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品目二:贵州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深化设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868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品目三:贵州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241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品目四:贵州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等保测评)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品目五:贵州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密码测评)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品目六:贵州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软件测试)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4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测试、部署实施,通过初验后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时间最少3个月,完成后组织项目终验。,标包2: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深化设计工作,出具《深化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标包3:项目启动至项目通过终验。,标包4:项目终验前,完成等级保护评定测评工作,出具《系统等保测评报告》,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标包5:项目验收前,完成国产密码应用测评工作,出具《国产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报告》和《国产密码应用测评报告》,协助采购人完成密码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标包6:项目启动至项目通过验收,提交有效系统测试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标项5:,标项6: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新成立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主管部门的有效免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标项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新成立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主管部门的有效免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标项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新成立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主管部门的有效免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标项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新成立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主管部门的有效免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标项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新成立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主管部门的有效免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标项6: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新成立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主管部门的有效免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机构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或在公安部等保测评机构名录之内。
标项5:
投标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资质(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最新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内)
标项6: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2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标项2:否,标项3:否,标项4:否,标项5:否,标项6: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5: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6: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20号信合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83735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6号汇金国际广场商务楼1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张志刚、龚理、姜劲安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8508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刚、龚理、姜劲安
联系方式:0851-85985089
采购公告.pdf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