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剑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1、本项目招标公告2.4计划工期:240天,修改为: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本招标文件6.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修改为:6.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按第二章第3.5.2款要求提供材料);2.联合体投标的财务状况要求(如有):/。修改为: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按第二章第3.5.2款要求提供材料);2.联合体投标的财务状况要求(如有):/。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评标专家5人。修改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评标专家7人。 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修改为:删除此项。 |
| 剑河县农业农村局(贵州竖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25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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