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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5-11-19 查看 5 次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省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MCHC-DZ-ZG20258196

项目名称:贵州省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交易项目编号: P5201002025000DX5

预算金额(元):9743538.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404925.00,标包2:1962649.00,标包3:597700.00,标包4:180090.00,标包5:400193.00,标包6:1103262.00,标包7:1666600.00,标包8:177330.00,标包9:3250789.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1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04925.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2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62649.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3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977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4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9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5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00193.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6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03262.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7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6666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 8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733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 9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250789.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标包4:详见采购文件,标包5:详见采购文件,标包6:详见采购文件,标包7:详见采购文件,标包8:详见采购文件,标包9: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标项5:,标项6:,标项7:,标项8:,标项9: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若有)、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若有)、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若有)、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若有)、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若有)、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6: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若有)、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7: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若有)、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8: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若有)、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9: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若有)、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标项5:

标项6:

标项7:

标项8:

标项9: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5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是,标项2:是,标项3:是,标项4:是,标项5:是,标项6:是,标项7:否,标项8:否,标项9: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范围内)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范围内)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范围内)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范围内)

标项5:

采购人指定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范围内)

标项6:

采购人指定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范围内)

标项7:

采购人指定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范围内)

标项8:

采购人指定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范围内)

标项9:

采购人指定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范围内)

3.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马助理

项目联系方式:0851-8797905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孙林、陈怡、杨镜玉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92235-72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林、陈怡、杨镜玉

联系方式:13116301763

采购公告.pdf
贵州省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