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更改为:“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0时00分”二、现更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文件预览:更正公告.pdf传染病区治疗设备B包(二次)第二次澄清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