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澄清文件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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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正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EPC项目发布澄清说明,合同价格形式调整为单价合同,明确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安工程费三部分结算方式及计价标准。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正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类型
澄清说明
详细内容
关于"正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澄清的说明
各投标人:
一、合同条款调整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0]96号),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二、合同价格形式及结算方式调整
由于《初步设计方案》不能达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要求的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的深度要求,因此,本项目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对示范文本中的相应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定额单价法计价模式)
(二)工程结算总承包费用的构成
- 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1-投标下浮率)结算
-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由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咨询等单位组成询价小组,通过询价定价方式确定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结算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询价定价确定的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1%[总承包服务费率])"计算,不下浮
-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贵州省2016版计价定额×(1-投标下浮率)结算,执行定额标准的顺序为市政定额、安装定额、建筑定额、其他定额;材料价格按当地信息价格(当地建设部门出具)、造价信息价格(顺序按遵义地区价、贵阳地区价)执行,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文件
- 答疑说明文件.pdf
- 答疑文件正文.pdf
完整摘要
正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发布澄清说明。主要调整内容包括:合同条款采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合同价格形式由总价合同调整为单价合同(定额单价法计价模式);工程结算费用构成明确为三部分:设计费按2002年修订本标准下浮结算,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通过询价定价加1%总承包服务费不下浮,建筑安装工程费按贵州省2016版计价定额下浮结算。材料价格执行当地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澄清文件由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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