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锦屏县建制镇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施工)二次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5: (25)、由于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P251 目录(施工组织设计) 列出相应格式为系统范本生成模板,无法修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P251 目录(施工组织设计)列出相应格式与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列出相应评分项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现修改为:(25)、由于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P247 目录(施工组织设计) 列出相应格式为系统范本生成模板,无法修改。则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目录列出相应格式与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列出相应评分项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澄清时间为开标15日前,故本项目不延期开标。特此通知! 锦屏县水务局(贵州竖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文件预览: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