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 招标项目编号:E520324202500056Z001 | ||||||||||||||||||||
| 招标项目名称:正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 | ||||||||||||||||||||
| 招标标段名称:正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0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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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关于“正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澄清的说明各投标人: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0]96号),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二、由于《初步设计方案》不能达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要求的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的深度要求,因此,本项目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对示范文本中的相应内容作如下修改:(一)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定额单价法计价模式);(二)工程结算总承包费用的构成:1、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1-投标下浮率)结算;2、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由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咨询等单位组成询价小组,通过询价定价方式确定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结算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询价定价确定的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1%[总承包服务费率])”计算,不下浮;3、建筑安装工程费:按贵州省2016版计价定额×(1-投标下浮率)结算,执行定额标准的顺序为市政定额、安装定额、建筑定额、其他定额;材料价格按当地信息价格(当地建设部门出具)、造价信息价格(顺序按遵义地区价、贵阳地区价)执行,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通过市场询价确定。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7日 | ||||||||||||||||||||
| 四、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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