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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5-11-14 查看 7 次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WHC25134

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5000DM9

预算金额(元):8825230.41

最高限价(元):标包1:2305907.01,标包2:826958.00,标包3:2217938.33,标包4:920931.40,标包5:869755.67,标包6:744780.00,标包7:93896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2025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包1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305907.01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2025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包2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826958.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2025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包3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217938.33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2025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包4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20931.4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2025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包5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869755.67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2025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包6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4478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2025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包7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3896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60日历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标包2:60日历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标包3:60日历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标包4:60日历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标包5:60日历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标包6:60日历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标包7:60日历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其他:提供的货物其中由小微企业生产的金额占比不少60%,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所投货物小微企业所占金额比列说明,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3:,标项4:,标项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6:,标项7: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其他:100%由小微企业提供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 2025年度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和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2: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 2025年度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和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3: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 2025年度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和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4: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 2025年度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和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5: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 2025年度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和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6: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 2025年度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和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7: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 2025年度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和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标项5:

标项6:

标项7: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5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标项2:否,标项3:否,标项4:否,标项5:否,标项6:否,标项7: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5: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6: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7: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中医药大学

地 址:花溪区栋青路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关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823303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81号鑫海大厦19楼B、E、F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才举、潘昱帆、邵玲

项目联系方式:1518655417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才举

联系方式:1518655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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