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招标项目“兴义市万峰湖梅家湾等库湾经营权出让”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以下变更:1.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总投资为: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价下限62815.61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及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项目评估价格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价下限62815.61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变更为项目评估价格为:本项目经营权转让价下限62815.61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及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 项目评估价格本项目经营权转让价下限62815.61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更正。2.招标公告第8条及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5条监督:行政监督部门:兴义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859-3222753地址:兴义市坪东大道(坪东广场对面)变更为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兴义财政局 监督电话:0859-3249443地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文科路36号;3.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由此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文件预览:更正公告.pdf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