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工作需要,现对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设备(生化免疫检测仪等)采购项目(包4:凝血分析仪)做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货物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 采购预算单价(万元/台) 采购预算(万元) 备注包4凝血分析仪14949本项目须采购耗材,采购预算中不包含耗材。投标文件中需填报总价及分项报价现修改为: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单价(元/台)采购预算(元) 备注包4凝血分析仪1台(套)4900002259427.60投标文件中需填报总价及分项报价耗材,明细详见《三、耗材消耗》1年1769427.62、本包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包4凝血分析仪:2259427.60元人民币。3、本包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44000.00元本《澄清文件01号》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若与《澄清文件01号》有冲突之处,均以《澄清文件01号》为准,其它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