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2.3款的规定,招标人发出第003号补遗书,该补遗书对部分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与招标文件有出入,以本补遗书为准。
1、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的“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中第6项“电池柜”参数指标增加“电池柜为A16电池柜,柜子建议尺寸长*宽*高470*780*1210mm;A16电池柜可容纳16块12V/65Ah或16块12v/100Ah的蓄电池。”;
2、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的“二、设备需求一览表”,第1-5项,参数指标“——在环境温度25℃时,12V蓄电池的浮充使用设计寿命≥10年,电池容量10小时放电率≥100AH”修改为“——在环境温度25℃时,12V蓄电池的浮充使用设计寿命≥10年。”;
3、投标截止日期由“2021年4月27日9:00”顺延至“2021年5月6日9:00”
招 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