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销区终端消费环境及营销场景建设项目
澄清与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净资产收益率(0-30分)“10%≥净资产收益率得30分;0<净资产收益率≥10%得15分;0≥净资产收益率得0分(以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
净资产收益率≥10%得30分;0<净资产收益率<10%得15分;净资产收益率≤0得0分(以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发布的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5栋8楼
联系人:戴莎
电话:0731-887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