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水桃源枢纽二线船闸建设工程安全监测技术服务澄清函第(1)号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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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沅水桃源枢纽二线船闸安全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发布第1号澄清函,修改资格审查条件中关于船闸吨级和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相关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沅水桃源枢纽二线船闸建设工程安全监测技术服务
公告类型
招标澄清
详细内容
沅水桃源枢纽二线船闸建设工程安全监测技术服务澄清函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沅水桃源枢纽二线船闸建设工程安全监测技术服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出第(1)号澄清函。本澄清函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影响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澄清内容:
- 招标文件P25页附录2注1"...上述材料如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船闸吨级时...",因本标段招标公告和附录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均未包含船闸吨级,此处修改为"...上述材料如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时...";投标人加分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P30页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人业绩(本项满分30分)"注解的相关规定不变。
- 招标文件P26页附录3注3"...上述材料如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船闸吨级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时...",因本标段招标公告和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均未对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提出业绩资格要求(业绩最低要求),此处约定适用于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
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如与本澄清函不一致处,以本澄清函为准。本次澄清无实质性内容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完整摘要
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沅水桃源枢纽二线船闸建设工程安全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第1号澄清函。主要澄清两项内容:一是修改招标文件P25页附录2关于资格审查条件的表述,删除"船闸吨级"要求,仅保留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要求;二是明确P26页附录3关于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仅适用于加分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本次澄清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不变。澄清函于2025年3月20日发布。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者: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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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姓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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