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常北线分布式光伏项目(含运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充公告
公告摘要
益常北线分布式光伏EPC项目补充说明,装机容量调整为7.00802MWp,投标保证金30万元,最高限价1734.62万元,业绩要求降至3.0MWp。
关键信息
详细内容
益常北线分布式光伏项目(含运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益常北线分布式光伏项目(含运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编号:HNSJ-202501GY-017001001)补充说明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修改内容
1、项目规模调整:本期总计建设7个站点,规划装机容量由9.3751MWp调整为7.00802MWp,含项目并网所必须的10千伏外线工程。
2、建设内容调整:益常北线共计安装590Wp及以上单晶硅双面Topcon组件由15890块调整为11878块,总安装容量由9.3751MWp调整为7.00802MWp。收费站、养护工区、停车区、服务区光伏采用0.4kV电压等级,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并网。汉寿南互通采用10kV电压等级并网。
3、招标范围新增内容:增加涉路施工手续、交通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若需);明确汉寿南互通光伏属于10千伏并网,需取得备案手续和电网公司并网批复;黄家湖服务区、汉寿服务区属于原有光伏电站基础上新加建光伏容量,由中标人负责办理电站增容手续;新增项目并网所必须的10千伏外线工程。
4、设计业绩要求调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近三年累计承担过的光伏发电设计业绩要求由4.5MWp调整为3.0MWp。
5、施工业绩要求调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累计承担过的光伏发电施工业绩要求由4.5MWp调整为3.0MWp。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修改
投标保证金金额调整为3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17346220.19元。
三、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
施工业绩和设计业绩评分标准中的装机容量要求由4.5MWp及以上调整为3.0MWp及以上。
四、工程规模调整表
| 项目名称 | 单体名称 | 组件数量(块) | 直流侧容量(590Wp)(kWp) |
|---|---|---|---|
| 汉寿服务区 | 光伏车棚、光伏车棚(仅包含光伏组件、导水槽等,车棚主体结构、檩条等不包含)及服务区内部合适屋顶 | 1908 | 1125.720 |
| 黄家湖服务区 | 光伏车棚、护坡及服务区内部合适屋顶 | 2658 | 1568.220 |
| 龙潭桥停车区 | 服务用房 | 264 | 155.760 |
| 香铺仑收费大站 | 综合楼、仓库、收费大棚 | 458 | 270.22 |
| 汉寿南收费大站 | 综合楼、收费大棚 | 462 | 272.58 |
| 汉寿南互通 | 环岛(互通) | 5096 | 3006.64 |
| 汉寿养护工区 | 地面光伏、综合楼、仓库 | 1032 | 608.88 |
| 合计 | 11878 | 7008.020 |
上述各站点可研建设规模依照收费站变压器容量上限以及站点实际用电量,结合高速集团相应运营分公司意向和现场踏勘情况所得,施工设计阶段实际建设站点和容量以发改委和国网批复为准。G5513益常北线其它合适站点根据发改委和国网批复以及运营单位意见也可加入该建设列表,但总体不超过本项目的投资规模。各站点具体建设场景和容量需服从相关运营管理或经营管理单位整体布局规划和工作安排,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协调对接,本次施工容量因客观原因及中标人主观原因导致比招标容量减少,中标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诉求。
完整摘要
参建方信息
作者信息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姓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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