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的澄清回答如下:
提问1、关于业绩要求: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内对于业绩的时间要求是近三年;评标办法内的时间要求为2015年1月至今。请明确。
答:详见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创伤救治综合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补充答疑(一)。
提问2、如一项目中同时含有勘察、设计,该项目是否可以同时计勘察业绩1分、设计业绩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投标人须知3.7.5装订要求“第一册:商务部分,包括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部分的内容;第二册:技术部分,包括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部分的内容”。
请明确技术部分是仅含“八、设计方案”,还是含“七、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大纲”及“八、设计方案”
答:详见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创伤救治综合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补充答疑(一)
提问4、投标人须知4.2.1条“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单独提交以下资料供招标人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是否表示投标时需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请说明。
答:二项要求符合一项即可。
提问5、投标人须知3.1.1条中开标要求提供的原件过于繁杂,且现因疫情影响我省基本不现场验原件(很多公司总部位于广州、广东等高风险地区,原件经常在很多地方往返)。建议只提供基本情况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入湘企业信息查询、开户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注册证、项目负责人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