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1款的规定,招标人发出该补遗书。该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相关内容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607057488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