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 3.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因上述内容为采购文件格式无法修改,本项目是以报价最高来计算对此说明如下:(1)价格分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高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价格权值×100; |
| 2 |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2.评分表 评分细则” | 商务部分(满分 55.00 分)企业规范体系管理 投标供应商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8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 认证、获得 CTC 或 SA8000 认证。以上投标供应商每通过或获得一个认证得 8 分,此项最多得 18 分。注:须提供相关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 | 商务部分(满分 75.00 分)服务期内不违约的承诺 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满足并达到采购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所涉及的条款,在经营服务期内不违约,如出现违约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的承诺函(格式自理)的,得 20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 3 |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2.评分表 评分表” | 1、项目负责人 1 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3 年(不同项目工作年限可以累加)及以上独立负责 2800 人以上食堂项目管理经验得 5分,最高得 5 分。2、项目运行人员 2 人、项目安全管理员 1 人、项目营养管理员 1 人、项目健康管理员 2 人、项目食品安全检验员 1 人、项目烹调员 10 人,配备齐全得 17 分,少一人扣 1 分,扣完为止。注:所有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拟派人员的健康证,提供拟派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前 2025 年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所有证明或证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证明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注:所有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拟派人员的健康证,提供拟派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前 2025 年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所有证明或证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证明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评分标准 0.0-22.0分 | 投标供应商承诺根据县政府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具体情况每个食堂点人员配备:(1)负责人 1 人,具备3年食堂项目管理经验;(2)运行人员 2 人、安全管理员 1 人、营养管理员 1 人、健康管理员 2 人、食品安全检验员1 人、烹调员 5 人以上。如在经营服务期内出为人员要求达不到并不与整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的承诺函(格式自理)的,得 20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评分标准 0.0-20.0分 |
| 4 |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2.评分表 评分表” | 提供自 2020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食堂同类项目业绩,同个业绩不同合同期的(不连续)只可计入一次,提供一个业绩得 5 分,最高得 10 分;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合同或业主证 明须体现经营面积及经营承包年限)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评分标准 0.0-10.0分 | 投标供应商承诺在经营服务期时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等级达到标准。如在经营服务期内出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等级达不到标准并不与整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的承诺函(格式自理)的,得 15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评分标准 0.0-15.0分 |
| 5 |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2.评分表 评分细则” | 价格部分(满分 30.00 分) | 价格部分(满分 10.00 分) |
| 6 |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2.评分表 评分表” | 投标供应商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8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认证、获得 CTC 或 SA8000 认证。以上投标供应商每通过或获得一个认证得 8 分,此项最多得 18 分。注:须提供相关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 评分标准 0.0-18.0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满足并达到采购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所涉及的条款,在经营服务期内不违约,如出现违约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的承诺函(格式自理)的,得 20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评分标准 0.0-20.0分 |
| 7 |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 4.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因上述内容为采购文件格式无法修改,本项目是以报价最高来计算对此说明如下:2)支持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增加,用增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8 |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2.评分表 评分细则” | 商务部分(满分 55.00 分)拟派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方案 1、项目负责人 1 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3 年(不同项目工作年限可以累加)及以上独立负责2800 人以上食堂项目管理经验得 5 分,最高得 5 分。2、项目运行人员 2 人、项目安全管理员 1 人、项目营养管理员 1 人、项目健康管理员 2 人、项目食品安全检验员 1 人、项目烹调员 10 人,配备齐全得 17 分,少一人扣 1 分,扣完为止。注:所有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拟派人员的健康证,提供拟派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前 2025 年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所有证明或证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证明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注:所有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拟派人员的健康证,提供拟派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前 2025 年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所有证明或证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证明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商务部分(满分 75.00 分)人员配备承诺 投标供应商承诺根据县政府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具体情况每个食堂点人员配备:(1)负责人 1 人,具备3年食堂项目管理经验;(2)运行人员 2 人、安全管理员 1 人、营养管理员 1 人、健康管理员 2 人、食品安全检验员1 人、烹调员 5 人以上。如在经营服务期内出为人员要求达不到并不与整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的承诺函(格式自理)的,得 20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 9 |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2.评分表 评分细则” | 商务部分(满分 55.00 分)企业业绩 提供自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食堂同类项目业绩,同个业绩不同合同期的(不连续)只可计入一次,提供一个业绩得 5 分,最高得 10 分;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合同或业主证明须体现经营面积及经营承包年限)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商务部分(满分 75.00 分)食品安全年度等级要求 投标供应商承诺在经营服务期时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等级达到标准。如在经营服务期内出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等级达不到标准并不与整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的承诺函(格式自理)的,得 15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 10 |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2.评分表 评分表” | 价格分 30.00(分)评分标准 0.0-30.0 分 | 价格分 10.00(分)评分标准 0.0-10.0 分 |
| 11 |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2.评分表 评分细则” | 商务部分(满分 55.00 分)企业荣誉 投标供应商提供服务项目自 2023 年度以来被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评定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等级 A 级得 5 分,B 级得 3 分,C 级得 1 分,最高得 5 分;(年度等级只记一次分数,不累积计分) | 商务部分(满分 75.00 分)人员证件要求 投标供应商承诺在经营服务期时拟派人员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并具备健康证和社保,如在经营服务期内出为人员情况要求达不到并不与整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的承诺函(格式自理)的,得 20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 12 |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2.评分表 评分表” | 投标供应商提供服务项目自 2023 年度以来被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评定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等级 A 级得 5 分,B 级得 3 分,C 级得 1 分,最高得 5 分;(年度等级只记一次分数,不累积计分) 评分标准 0.0-5.0 分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合同或业主证 明须体现经营面积及经营承包年限)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承诺在经营服务期时拟派人员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并具备健康证和社保,如在经营服务期内出为人员情况要求达不到并不与整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的承诺函(格式自理)的,得 20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评分标准 0.0-2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