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黔薪保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BYCG2025-146
项目名称:黔薪保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5000DD2
预算金额(元):77891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6890800.00,标包2:271900.00,标包3:212800.00,标包4:80000.00,标包5:100000.00,标包6:233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黔薪保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项目品目一:(软件开发)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890800.00
简要规格描述:对原有“黔薪保”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工资支付预警监控业务功能升级改造上,融合劳动关系管理、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和管理等功能应用,实现人社劳动关系领域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黔薪保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项目品目二:(深化设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71900.00
简要规格描述:完成黔薪保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项目深化设计方案编制工作,配合进行需求分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分阶段对系统进行检查和复核,验证是否严格按照深化设计方案进行实施,出具实施偏离和整改意见,配合完成其他本项目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黔薪保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项目品目三:(监理服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12800.00
简要规格描述:对整体项目(包括各品目)实施全过程监理,履行审批方案、签发项目开工令,审核项目承建单位资质及人员资质,开展项目管理、文档管理等职责。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黔薪保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项目品目四:(等保测评)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公安部要求,开展本项目系统的等级保护测评相关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报告,协助进行项目整体验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黔薪保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项目品目五:(密码测评)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开展本项目系统的重要领域密码应用测评工作,出具《国产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报告》和《国产密码应用测评报告》,协助采购人完成密码主管部门登记,协助进行项目整体验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黔薪保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项目品目六:(软件测试)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33600.00
简要规格描述: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各阶段,完成功能测试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测试项目,提交测试报告和问题报告,如测评试程发现被测系统存在严重不符合项无法通过,由实施单位进行整改后再开展回归测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测试、部署实施,通过初验后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时间最少3个月,完成项目终验。,标包2: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深化设计工作,出具《深化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标包3:项目启动至项目通过终验。,标包4:项目终验前,完成等级保护评定测评工作,出具《系统等保测评报告》,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标包5:项目终验前,完成国产密码应用测评工作,出具《国产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报告》和《国产密码应用测评报告》,协助采购人完成密码主管部门登记。,标包6:项目启动至项目通过终验,提交有效系统测试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标项5:,标项6: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银行出具的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⑥供应商须承诺,提供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司法判决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严重失信名单、司法判决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标项2: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银行出具的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⑥供应商须承诺,提供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司法判决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严重失信名单、司法判决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标项3: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银行出具的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⑥供应商须承诺,提供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司法判决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严重失信名单、司法判决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标项4: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银行出具的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⑥供应商须承诺,提供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司法判决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严重失信名单、司法判决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标项5: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银行出具的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⑥供应商须承诺,提供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司法判决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严重失信名单、司法判决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标项6: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银行出具的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⑥供应商须承诺,提供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司法判决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严重失信名单、司法判决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品目四: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机构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或在公安部等保测评机构名录之内。
标项5:
品目五:供应商要求具备有效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资质(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最新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内)。
标项6: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8日 至 2025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标项2:否,标项3:否,标项4:否,标项5:否,标项6: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5: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6: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20号信合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83735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西侧腾祥迈德国际A2栋1304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华英峰/殷婷/何琼
项目联系方式:1818516574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英峰/殷婷/何琼
联系方式:18185165747
采购文件.zip采购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