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6·24”防洪堤水毁修复项目(乡镇部分)(第一标段)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榕江县“6·24”防洪堤水毁修复项目(乡镇部分)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榕发改复〔2025〕173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1067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项目法人为榕江县河道管理站,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榕江县河道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泓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榕江县定威乡、古州镇、平江镇、忠诚镇、朗洞镇、乐里镇、平阳乡、两汪乡、平永镇、寨蒿镇、塔石乡。。 | ||||||||||||||
| 2.2 建设规模:修复防洪堤共计1687m,修复防洪堤基础共计827m,河床清障共计7834m,修复护栏共计910m,修复堤顶混凝土660m,修复雷诺护垫共计460m,修复人行桥2座。 | ||||||||||||||
| 2.3 合同估算价:4277000元。 | ||||||||||||||
| 2.4 计划工期:180 天。 | ||||||||||||||
| 2.5 标段划分:榕江县“6·24”防洪堤水毁修复项目(乡镇部分)(第一标段) |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7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7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无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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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06日 |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