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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州区山水苟江G5-G8号楼建设项目(G5、G6号楼)施工答疑澄清文件

2025-11-05 82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播州区山水苟江G5-G8号楼建设项目施工更正澄清公告,主要更正投标人须知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和开标会代表出席规定,明确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播州区山水苟江G5-G8号楼建设项目(G5、G6号楼)
公告类型
施工更正澄清

详细内容

播州区山水苟江G5-G8号楼建设项目(G5、G6号楼)施工更正澄清公告

更正项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5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更正前内容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10.5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2款的规定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印章。携带投标企业CA锁解密,按时提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

更正后内容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10.5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2款的规定参加开标会。该修改不影响项目开标时间,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附件文件

  • 答疑说明文件.pdf
  • 答疑文件正文.pdf
  • 工程量清单.pdf
  • 澄清与修改公告PDF文件.pdf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关于播州区山水苟江G5-G8号楼建设项目(G5、G6号楼)施工的更正澄清说明。主要更正内容涉及投标人须知第二章的两个条款:一是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更正后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二是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的相关规定。此次修改简化了部分要求,删除了原有的某些限制条款。该修改不影响项目开标时间。

附件下载

澄清与修改公告PDF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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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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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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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说明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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