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异溪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潕阳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黔水办﹝2024﹞17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735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招标人为岑巩县河道服务站。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岑巩县 大有镇和平村、异溪村。 | ||||||||||||||
| 2.2 建设规模:异溪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位于岑巩县大有镇境内,河道治理12.03km,河道清淤疏浚2.81km,新建浆砌石重力堤3.09km,新建生态框重力堤9.48km。工程设计治理范围分为两段:一是大有镇和平村至中寨段,综合治理长度9.67km二是五一电站至龙江河汇口段,综合治理长度2.36km。 | ||||||||||||||
| 2.3 合同估算价:2021500元。 | ||||||||||||||
|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242天 。 | ||||||||||||||
| 2.5 标段划分:异溪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
| 2.6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等相关服务工作。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5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7日 13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5.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6.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 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6.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8.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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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04日 |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异溪河--公平竞争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