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 · 及时 · 专业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安顺市人民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普外科、妇科、呼吸内科、儿科)采购公告内容的更正通知

2025-11-04 25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安顺市人民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项目编号P5204002025000CWM,涉及普外科、妇科、呼吸内科、儿科设备采购。主要更正内容包括调整评分标准、增加授权书要求、删除信用查询要求等。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安顺市人民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普外科、妇科、呼吸内科、儿科)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联系电话
0851-33320005(采购人);0851-85756628、150085(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杨小娟、刘太穆(采购人);宋制东、胡纭菠、闫刚(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内容

安顺市人民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04002025000CW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顺市人民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普外科、妇科、呼吸内科、儿科)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107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包1:内科(儿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设备评分标准 商务分 业绩: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销售的核心设备投标同型号业绩(供应商不限),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得0.5分,每项核心设备业绩最高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业绩: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销售的核心设备投标同型号业绩(供应商不限),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得0.5分每项核心设备业绩最高得1.5分,该项最高得3分。
2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增加2.所有投标产品(含设备、耗材及配套易损件等)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招标文件采购公告及采购评分办法中特殊资格要求:3 3.所有投标产品(含设备、耗材及配套易损件等)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采购文件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⑥及招标文件中一般资格审查:6 ⑥供应商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基础信息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等截图,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 删除
5 采购公告中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1、2、3,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接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所有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接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到货安装工作并投入使用。货物的到货安装工作并投入使用。 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接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到货安装工作并投入使用。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安顺市人民医院
  •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
  • 项目联系人:杨小娟、刘太穆
  • 联系方式:0851-3332000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区G(03)07地块麒龙中央商务大厦二期(B1)20层2号
  • 联系人:宋制东、胡纭菠、闫刚
  • 联系方式:0851-85756628、150085

特别提醒

  • 首次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须先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到交易系统,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
  • 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安顺市人民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普外科、妇科、呼吸内科、儿科)的采购更正公告。项目编号为P5204002025000CWM,序列号为ZFCG202510107,首次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本次更正涉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主要包括:调整包1内科设备评分标准中核心设备业绩最高得分从1分改为1.5分;增加投标产品授权书要求;修改进口产品授权书要求;删除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要求;简化合同履约期限表述。采购人为安顺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支持远程不见面开标。

附件下载

答疑澄清公告.pdf

210.18 KB 已下载 0 次 ¥1
收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