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凯里“未来城”项目剩余一、二期工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业务技术用房购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EPC))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一)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施工合同第三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第17.3.1付款时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修改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进度付款按进度支付”。 请悉知。 |
| 贵州高投东南置业有限公司(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25年1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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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号补遗书-凯里“未来城”项目剩余一、二期工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业务技术用房购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EPC))-盖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