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6.24”河道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一期)一标段 |
序号 | 招标公告及 招标文件内容 | 原内容 | 现变更为 |
1 | 招标公告及 招标文件内容中所有相同处 | 本招标项目 榕江县“6.24”河道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名称)2508-522632-04-01-789501(固投代码)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以《关于榕江县“6.24”河道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榕发改复〔2025〕142号(批文名称及文号)批准建设 | 本招标项目 榕江县“6.24”河道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名称)2508-522632-04-01-789501(固投代码)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以《关于榕江县“6.24”河道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榕发改复〔2025〕155号(批文名称及文号)批准建设 |
2 | 招标公告及 招标文件内容中所有相同处 | 工程估算总投资2006.37万元,资金来源于2025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500万元,不足部分地方自筹,(本项目工程一标段投资534.79 万元) | 一标段49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19.69万元,临时工程费71.81万元) |
3 | 招标公告及 招标文件内容中所有相同处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
4 | 招标公告及 招标文件内容中所有相同处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4915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如有):/。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其中:建安工程费419.69万元,临时工程费71.81万元)合计:491.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如有):/。 |
5 | 招标公告及 招标文件内容中所有相同处 | (提供投标截止时前2025年任意1个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材料;企业设立不足 1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 (提供投标截止时前2025年任意1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材料;企业设立不足 1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