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水工程规划同意书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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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水工程规划同意书编制项目更正公告,涉及评标办法中企业实力、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和服务能力等五项评分标准的调整。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水工程规划同意书编制项目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联系电话
18785511992(采购人)、18508555200(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卢贵江(采购人)、龙施俊(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内容
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水工程规划同意书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6322025000C9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水工程规划同意书编制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16007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评分表、评分细则中的"供应商企业实力(5分)"更正。 | 投标供应商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取得水利相关发明专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来取得水利相关发明专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2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评分表、评分细则中的"技术负责人资历及业绩(11分)"更正 | (1)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 | (1)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 |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评分表、评分细则中的"项目负责人(16分)"更正。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5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5分; |
| 4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评分表、评分细则中的"相关业绩(18分)"更正 | 投标供应商2022年以来承担过相关业绩,提供一个得6分;本项最高得18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相关业绩,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8分。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
| 5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评分表、评分细则中的"供应商服务能力评价(5分)"更正。 | 投标供应商获得省部级或以上优秀工程咨询奖的,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投标供应商获得省部级或以上优秀工程咨询奖的,提供一项的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 |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榕江县水务局
- 地址:贵州省榕江县古州镇兴隆街64号
- 项目联系人:卢贵江
- 联系方式:1878551199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7栋4层401号
- 联系人:龙施俊
- 联系方式:18508555200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水工程规划同意书编制项目(采购编号P5226322025000C9L)的更正公告,发布于2025年10月27日。主要更正内容涉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五个方面:一是供应商企业实力评分中水利相关发明专利的时间要求从2024年01月01日调整为2023年01月01日;二是技术负责人资历评分标准进行了简化调整;三是项目负责人职称要求进行了统一;四是相关业绩评分从每项6分调整为3分,并明确了业绩证明资料要求;五是供应商服务能力评价中优秀工程咨询奖的评分标准进行了调整。采购人为榕江县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为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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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参建方
榕江县水务局
发布者: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信息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姓名: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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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方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龙施俊
电话:
18508555200
采购人
联系人:
卢贵江
电话:
1878551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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