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评分表、评分细则中的“供应商企业实力(5 分)”更正。 | 投标供应商提供 20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取得水利 相关发明专利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本项最高 得 5 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 2023 年01月01 日以来取得水利 相关发明专利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本项最高 得 5 分。 |
| 2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评分表、评分细则中的“技术负责人资历及业绩(11 分)”更正 | (1)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2 分;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3 分; | (1)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 |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评分表、评分细则中的“项目负责人(16 分)”更正。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3 分;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5 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5分; |
| 4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评分表、评分细则中的“相关业绩(18 分)”更正 | 投标供应商 2022 年以来承担过相关业绩,提供一个得6分;本项最高得18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2022 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相关业绩,提供一个得3 分;本项最高得 18 分。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 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
| 5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评分表、评分细则中的“供应商服务能力评价(5分)”更正。 | 投标供应商获得省部级或以上优秀工程咨询奖的,一等奖得 5 分、二等奖得 2 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 投标供应商获得省部级或以上优秀工程咨询奖的,提供一项的得2.5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