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本项目变更后招标文件“本项目单列的安全生产费不得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 2.5%”,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并无单列安全生产费,请问安全生产费是否含在清单单价里?
答:安全生产费含在清单单价里,在投标函中填入即可。
问题二: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无清单封面、说明、汇总表,请问投标时是否只需填单价合价即可。
答:封面、说明、汇总表投标人可自行拟定格式,投标人已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标价,但未提供封面、说明、汇总表的,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问题三:工程量清单中“建筑工程”第2970、2971行及3176、3177行的3.1.1,3.1.2是否应改成1.1.2、1.1.3?
答:序号无需修改。
问题四:变更后招标文件中未标明计划开工日期,投标函中的开工日期如何填写?
答:本项目开工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投标函开工日期可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填入/或不填写或投标人酌情填写,该日期的填写不影响投标有效性。
问题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年限是否均由投标单位出具证明?
答:是
问题六:类似业绩时间以什么为准?
答:以合同签订时间
注:①类似业绩中的在建项目指投标人企业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②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10日09:30时;招标文件下载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7日10:00时。
贵州中安质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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