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2)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 | (2)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附职称证、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职称证、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职称证、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 (2)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附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
| 2 | 质量管理负责人业绩 | 质量管理负责人业绩:提供一个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中标业绩得0.5分。 注: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体现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负责人姓名 |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得0.5分,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 3 | 安全管理负责人业绩 | 安全管理负责人业绩:提供一个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中标业绩得0.5分。 注: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体现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员)姓名 | 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得0.5分,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