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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新职工食堂负一层新建冷库项目比选公告

2024-03-13 查看 2 次 贵州省人民医院 贵州省人民医院 采购公告

我院拟定在南明院区新职食堂负一层新建冷库,现将该项目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新职工食堂负一层新建冷库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新职工食堂楼下负一层,建筑体积约110m³。

三、采购限价

该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8万元。

四、采购方式

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院内比选。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响应单位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公告作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须按公告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采购方不退还响应文件(资格审验时需提供原件)。

1.响应文件资料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请提供新的营业执照);(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人代表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3)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公司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4)投标价格按照项目建设所需设备及材料进行报价(如:无价格视同废标);(5)提供所需设备及材料的检验检测报告;(6)该项目所用的板材达到国家防火标准等级要求。

2.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1)响应单位应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每一页都必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并保证相互间的一致性。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并进行密封,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比选办法

经资格审查后有效供应商不得低于三家,若有效供应商低于三家的,评委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八、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16日(上午10点至13点,下午4点至7点)。

报名地点: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2号盛意食府一楼办公室。

九、比选时间与比选地点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张玉能

电 话:136885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