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1号)《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财建〔2019〕11号)等规定,贵州省人民医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贵州省人民医院观山湖院区多个建设项目结转固定资产服务单位进行院内比选。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单位
名 称:贵州省人民医院
地 址:贵阳市中山东路83号
邮 编:550002
二、项目名称:贵州省人民医院观山湖院区多个建设项目结转固定资产服务
三、采购范围和内容
(一)服务内容
贵州省人民医院观山湖院区多个完工项目建设支出账项清理、资产划分、各项交付资产估计价值的确认等。
(二)服务范围
贵州省人民医院观山湖院区多个建设项目(含贵州省人民医院金朱医院、贵州省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贵州省应急临床救治中心建设项目等)
(三)服务成果
对于贵州省人民医院观山湖院区已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工程项目,以项目为单位出具结转固定资产的工作报告。
四、响应文件相关要求
(一)响应单位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公告做出实质性响应。
供应商须按公告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采购方不退还响应文件。
(二)响应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人代表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资质证明复印件、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2023年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项目组人员不少于5人,并由财会、审计、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参与过工程项目结转固定资产的服务;
9.提供项目团队现场负责人2020年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现场负责人姓名;
10.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公司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
11.投标价格(如无价格视同废标)。
(三)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1.响应单位应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每一页都必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并保证相互间的一致性。投标时,响应单位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并在响应文件和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并进行密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工期要求
整理建设项目相关资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全流程参与到观山湖院区多个建设项目结转固定资产的账项清理工作中,以项目为单位,在达到暂估转固条件下10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作报告,如超过10个工作日则扣减成交价10%的费用,超过15个工作日则解除合同直至完成观山湖院区多个建设项目全部暂估转固账项清理工作。
六、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万元。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20 日(上午8点至12点、 下午14点30至18点,休息日除外),在此时间段内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并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行政楼20楼计划财务科
比选时间及比选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13678501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