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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设备比选租赁公告

2021-11-10 12 次浏览 采购公告

公告摘要

贵州省人民医院租赁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设备一套,年限价2万元。报名截止2021年11月26日12:00,比选时间2021年11月29日。供应商需具有相应资质和租赁管理经验,设备保养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关键信息

项目预算
每年2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1-11-26 12:00
开标时间
2021-11-29
项目名称
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设备租赁
公告类型
设备租赁比选
联系人
詹亚梅

详细内容

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设备租赁比选公告

根据临床需求,我院计划引进中药配方颗粒供临床使用。为顺利推进中药配方颗粒药房的建设,我院拟租赁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所需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租赁设备名称、最高限价

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设备(含调剂主机、智能药库/药柜、调剂控制系统、调剂药瓶及瓶盖)1套。

租赁最高限价:每年2万元

二、租赁人名称

贵州省人民医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山东路83号 联系人:詹亚梅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 所投标设备的产品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或以上,须为自有设备。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成、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租赁管理的相应资格和经验,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 设备保养及维修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四、报名

  •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系经办人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能现场报名可电话报名后,将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545926817@qq.com。
  •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前1日上午12:00截止。
  • 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民医院行政楼负一楼药库办公室。
  • 报名供应商应按时参加比选,如无法参加则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告知,无告知并未按时参加比选,则进入贵州省人民医院供应商黑名单。

五、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相关事宜

  •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按要求报名。
  • 比选时间:2021年11月29日
  • 比选地点:贵州省人民医院
  • 比选文件由供应商于比选当日自行携带到现场,需携带资料如下:公司营业执照等资质复印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产品及公司相关资质证书;产品彩页;产品其他单位合同(有价格)或发票复印加盖鲜章;比选文件正、副本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比选文件附设备参数资料;其他相关资质或证明材料等。

完整摘要

贵州省人民医院拟租赁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设备一套,用于临床中药配方颗粒药房建设。设备包含调剂主机、智能药库/药柜、调剂控制系统、调剂药瓶及瓶盖。租赁最高限价为每年2万元。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设备须为自有且质量达到国家规范合格以上,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租赁管理经验。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比选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地点在贵州省人民医院。供应商需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产品资质证书、产品彩页、合同或发票等材料。

参建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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