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床需求,我院计划引进中药配方颗粒供临床使用。为顺利推进中药配方颗粒药房的建设,我院拟租赁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所需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租赁设备名称、最高限价
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设备(含调剂主机、智能药库/药柜、调剂控制系统、调剂药瓶及瓶盖)1套。
租赁最高限价:每年2万元
二、租赁人名称:
贵州省人民医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山东路83号
联系人:詹亚梅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二)所投标设备的产品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或以上,须为自有设备。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成、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租赁管理的相应资格和经验,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设备保养及维修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四、报名:
(一)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系经办人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能现场报名可电话报名后,将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545926817[at]qq[dot]com。
(二)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前1日上午12:00截止。
(三)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民医院行政楼负一楼药库办公室。
(四)报名供应商应按时参加比选,如无法参加则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告知,无告知并未按时参加比选,则进入贵州省人民医院供应商黑名单。
五、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相关事宜:
(一)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按要求报名。
(三)比选地点:贵州省人民医院
(四)比选文件由供应商于比选当日自行携带到现场,需携带资料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等资质复印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产品及公司相关资质证书;
4.产品彩页;
5.产品其他单位合同(有价格)或发票复印加盖鲜章;
6.比选文件正、副本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
7.比选文件附设备参数资料。
8.其他相关资质或证明材料等。
贵州省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