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购置设备设施项目(包一第三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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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30007V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WY-202310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购置设备设施项目(包一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08-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中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中,原“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后附被授权人 2023 年 3、4、5 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个人), 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不接受第三方代缴社保的证明。若公司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提供成立开始缴纳社保 至投标前的参保证明。 ”变更为“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后附被授权人 2023 年 4、5 、6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个人), 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不接受第三方代缴社保的证明。若公司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提供成立开始缴纳社保 至投标前的参保证明。 ”。2、采购文件中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材料”中,原“被授权人 2023 年 3、4、5 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个 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 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不接受第三方代缴社保的证明。若公司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提供成立开始缴纳社保至投标前的参保证明。”变更为“被授权人 2023 年 4、5、6 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个 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 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不接受第三方代缴社保的证明。若公司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提供成立开始缴纳社保至投标前的参保证明。”。3、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09-04

三、其他事项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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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是对本地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称: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149号

联系方式:0851-2860827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25楼

联系方式:0731-84785151

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紫薇、刘弘毅

电话:0731-84785151

五、附件

第1次答疑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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